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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我市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及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我局拟组建汕头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家库。经遴选,现将以下23名拟纳入汕头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家库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5日至19日)。
受理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辐射环境科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电话:0754-88639411
通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4日